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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

日期:2022-12-02 00:00:00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3、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4、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5、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6、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7、请假流程

8、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9、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10、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11、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1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13、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14、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15、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16、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17、学期事假5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18、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19、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20、按规定的时间晚到,即迟到一次,提前离岗,即早退一次。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不作处理。

21、迟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学期超过规定次数,迟到、早退:1节扣0.1分,每超过3次,请假的按事假1天计算,不请假的按旷工1天计算。早退半天扣0.3分。

22、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23、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24、计算旷工期限,从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缺勤当事人离开学校之日起计算;旷工每日,扣工资100元。

25、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旷工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26、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27、产假

28、中途请假外出,30分钟之内按迟到一次考勤,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课计算,超过两节课,按半天计算。

29、本制度从xx—xxx年5月3日起执行。

30、病假连续超过14天的不发该月74津贴,连续超过两个月的不发该期(半年)的74津贴。(文件规定的特殊病除外)

31、出勤要求

32、教师在见习期内,如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旷工,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期间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

33、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审批。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教导主任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34、婚假、丧假、

35、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6、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37、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

38、住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殊情况,由年级值班老师审批,年级值班老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老师。

39、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40、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假期。

4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由当事人提出婚假要求,学校均按法定假期给假。符合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婚假为15天。

4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3、病假(1天凭疾病诊断书、2天以上凭病假证明)和产假必须凭医院证明请假,请假时注明返岗上班时间。

44、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5、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由学校行政会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

46、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47、因班上老师请假临时代课或承担其它工作任务的,超工作量奖一天为15元。

48、其它事项按中心校教师考核标准

49、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50、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

1、除过公假外,另外请假者,全勤奖全部扣除。十天内,每请一天假扣除工资20元;十天以上,每天扣除工资30元,超过半月解除聘用合同。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4、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5、幼儿因并因事须履行请假制度,请假条及时交给班级教师,整月请假的请假条交到园长办公室审批后交给会计。提前一天请假的方能退伙,当天请假的不予退伙。

6、入园前务必检查孩子口袋有无危险品,如纽扣、珠珠等,不要给幼儿戴各种玉佩、发夹、手链、手镯等,以免发生意外。

7、为了您的孩子在园内活动方便安全,请给孩子穿跟脚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洁卫生。

8、请家长进入幼儿园后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着装得体大方、注意文明礼仪。

9、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10、教师请病每月假累计满1天扣1分(含1天)。请病假每月累计半天扣0.5分。教师请病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1.5分。(教师病假一学期累积满5天,超出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1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1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3、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14、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15、请假人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擅自休假者。

16、不服从组织调动、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岗工作者。

17、事假

18、以上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开始执行。

19、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等假期除外)请假,如需教务处调课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教务处,再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顶课,并当即支付代课费。如请假教师未及时支付费用,教务处不安排顶课。

20、教师请病假的,一周以内自己负责调课,事后自己再要课补课;如让教务处安排调课,按照第二条支付相关费用。教师请病假一周以上,且确实因病不能上班的,按照上级相关请假规定,履行正式请假手续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安排教师先行顶课。请假教师在请假结束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把相关手续(诊断证明、入院手续、病例、医药条等)交给教务处查验。如情况属实,教务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顶课教师,请假教师不再支付费用。若请假教师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个人事假处理,即按照每节课20元的标准自己支付代课费,若不支付,将在学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教师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晋级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1、在顶课期间出现的教案撰写、作业批阅等,由请假教师与顶课教师自行协商,学校不再做安排。

22、大型*、教师例会等大型活动及会议的,均视为正常上课,确需请假的,不需调课,但缺勤记录纳入绩效考核。

23、教师请假次数每周统计一次并公布,纳入绩效考核,如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假期除外)请假频繁,在学期末统计请假课时总数中超过一定数量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资格,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被评定为优秀。

24、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25、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6、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27、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28、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29、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30、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31、婚假教师结婚,期限不超过一周。

32、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3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34、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35、公办教职工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参加考核。从第七个月起地方补贴不发。正常恢复上班后再发。

36、教师迟到早退一次半小时以内扣2元,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扣4元,超过1小时作事假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不超过3次,超过三次,每超一次,作事假1天处理。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时电话联系园领导。

37、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90+15天。凭生育证请假。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小产或生产的按照事假论处。并自行给付代课金。

38、教师选择有效节育措施(上环)怀孕:原则上享受15天产假,没有选择有效节育措施及有效节育时间(正常生产3个月以内、剖腹产6个月以内)而怀孕的病假论处。戴环假2天。

39、学校照顾每位教师每学期因特殊情况可允许迟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钟之内)六次,第七次起作违反劳动纪律论,超过部分每四次折算为半天。照顾的情况(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记载不作考核,但请假手续仍须齐全。

40、节假日由学校安排工作的,学校发放加班津贴,津贴数额由行政会议讨论视经济情况而定。节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调休。

41、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42、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43、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44、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45、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46、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47、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48、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49、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50、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0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修的幼儿园不报销任何费用,也不准假,如要请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

1、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2、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3、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4、请假≤1的申请,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

5、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6、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停发本人的单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补贴。

8、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

9、女职工生育时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妇女方产假30天。

10、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11、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2、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1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14、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积计以7天为限。

15、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安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16、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17、病假连续超过14天的不发该月74津贴,连续超过两个月的不发该期(半年)的74津贴。(文件规定的特殊病除外)

18、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19、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20、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21、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2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3、旷工时间不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4、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副总经理,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25、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由校长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教职工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家居农村的可增至5天。

26、病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

27、3天(含3天)以内的短时请假自行调课,在请假条上写明代课教师的姓名,可采取补课或自行负担代课费的方式,自行负担代课费的按每课时30元的标准发给代课的教师。由学校安排的代课按每节20元的标准补助给代课教师。

28、旷工期间,学校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和相应绩效工资,并承担旷工期间发生的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责任。

29、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30、特别病伤假期满仍未能上班者,可办理续假手续或停薪留职手续。

31、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32、假期届满之后,应立即到部门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处销假。假期已满而不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33、请假期间不影响工龄、晋级调资金。

3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

35、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3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

37、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8、、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4)、当年产假90天的。

39、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40、值周领导考核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的到位情况,教务处负责考核上课情况。

41、事假每天扣奖励性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效”)5元,超过两天(不含)超过部分每天扣减绩效20元;每期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发绩效,二至三天每天扣绩效5元,超过三天(不含)超过部分每天扣减绩效10元。病、事假均不计发课时绩效。

42、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五个工作日以内病假,由乡镇级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五个工作日(含)以上病假,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教职工患病较严重,需到就近医院检查或输液,在不影响教学和学校工作的情况下,经学校行政领导同意,可视为出勤。

43、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或监护人、被监护人去世,可准假5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教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或孙子、孙女及兄弟姐妹去世,准假一天(下葬当日),视为出勤。超过规定天数的婚假、产假和丧假,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44、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视为出勤。参加学习和活动的出勤情况,记入学校考勤。

45、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46、上班时间已到而无故未到岗(10分钟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提前离校(10分钟内)即为早退;在上班时间内未请假而中途离校(10分钟内)即为中离。

47、期末量化考核时按全期出勤情况进行累计:事假、病假、迟到、早退、中离、缺席、旷课、旷工均要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考核分。

48、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49、请假及核准权限

50、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3、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4、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5、教师请假病假三天以内,调好课务,不扣发全勤奖。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奖,超过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时结算。

6、事假

7、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25元。

8、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园长请假同意。请假者酌情扣奖,病假一天扣奖10元,事假一天扣奖20元,旷工一天扣奖50元。

9、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10、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1、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12、享有假期

13、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人员必须经教导处主任签准;

14、教辅、工勤人员、公差派出须经校长签准;

15、一次请假七天以上者经校长批准;

16、公假。公假期间,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相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自行调整,凡上交到学校进行调整的,按实际发生量结合绩效工资核算。

17、在学期中间因特殊原因需请长假(一个月以上),需要提前一周上报学校主管校长;请假时间为一学期的,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学校。

18、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19、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0、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21、私自雇人顶岗者。

22、请假人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擅自休假者。

23、请假期内的待遇问题:

24、根据病事假天数确定学期考评等次,具体规定如下:

25、一年内两学期均获二、三等奖的,年度考核不能参与优秀等次评比。

26、以上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开始执行。

27、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28、出满勤者期末发满勤奖,缺勤按规定扣除考勤奖,学期结束兑现,并将出勤情况记入教师档案。

29、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无课的教师向年级组长请假,有课的教师向教务处请假,行政人员向有关处室请假。

30、所有的请假手续,各办公室主任、处室、校长室均作出记录,并按周报至教务处存档,各办公室主任,处室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出勤统计工作。

31、有课请假,且不能于当天补回课时的,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每少上一节课扣3元,每代上一节课加3元。

32、教师在见习期内,如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旷工,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期间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

33、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34、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35、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36、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37、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天);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8、按省*年底28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对女职工流产的产假执行。即依照接受手术时的怀孕的月份确定休息时间:

39、迟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学期超过规定次数,迟到、早退:1节扣0.1分,每超过3次,请假的按事假1天计算,不请假的按旷工1天计算。早退半天扣0.3分。

40、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旷工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3、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4、病假

5、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6、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7、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8、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9、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10、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12、3.6.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1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14、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15、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16、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7、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18、请假前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19、旷工认定:

20、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21、假期计算:

22、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3、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2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25、基层员工、班组长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主管审核,厂长/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26、病假/事假

27、公司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在部门/厂,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8、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9、、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30、、工伤假

3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32、2丧假

33、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4、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35、婚假:婚假期间发放按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36、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

37、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38、请事假超过30天,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提交院长审批。

39、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调整薪级工资,不享受部门年终考核奖励浮动。

40、请病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41、教职工因工致伤、残期间的待遇,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劳社发[20xx]41号)及《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淄劳社发[20xx]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2、院内岗位津贴:每学期末按病假累计天数核减(日岗位津贴=学期岗位津贴总额/计发天数)。

4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调整薪级工资,不享受部门年终考核奖励浮动。

44、丧假期间的待遇

45、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46、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假期为45天。

47、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按人调发[19xx]18号文件规定予以辞退。

48、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9、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1、在医疗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员工个人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规定执行,员工因公负伤,需治疗休养者,须履行工伤假审批手续。

52、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53、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5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55、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56、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57、员工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需写明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58、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59、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60、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学校宿舍的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2、寝室里不准点蜡烛,冬季不准烧煤油炉、电炉等烧火烤,严防火灾。自己的钱、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盗。

3、不准乱动床铺、电路、灭火器等设施。凡有损坏,照价赔偿。

4、开学初学校给每个同学安排一个床位、一个柜子、并进行登记,学期结束进行验收。请每个同学爱护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公用财产,共同维护,谁损坏谁赔偿,请大家互相监督,并及时向管理员或班主任反映情况,若有损坏,又不举报,则有同房间的人共同赔偿。

6、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用时及时关好龙头及灯开关。

7、宿舍财产损坏赔偿标准

8、损坏财产必须在一周内将相应赔款交给管理员,由其交到总务处,学生赔款后应向管理员索要赔款收据。

9、学生有事外出要与房主请假或房主陪同,否则不准外出。

10、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11、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2、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5、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16、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17、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18、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19、禁止在宿舍区地面*、活动。

20、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1、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22、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23、住宿生退宿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2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24、学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须由家长到校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员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

25、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寝前准备工作,下晚自习后不得在操场上打篮球。

26、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27、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间不私自借钱借粮,有困难找老师。

28、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放碗桌、床上无杂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痕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杂物一律放在自带箱子里。床下只许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29、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成员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30、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不得随便贴画等。

31、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

32、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3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34、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35、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36、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37、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38、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39、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40、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41、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2、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43、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4、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5、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国家、学院、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6、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不能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47、爱护家具、珍惜使用家具、维护家具完好百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

48、学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随意搬迁、移作他用,不得多占家具。

49、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50、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国家规定的员工请假最新制度 40句菁华

1、职工夫妻离异或配偶死亡,未再婚,且父母-子女在外地的每年可给探亲假一次20天。

2、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可按探亲假有关规定发放探亲路费,或报销对方探望路费。

3、凭子女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4、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病假期间工资:

5、凡我院在职职工手持因私护照者,请务于1995月11月底前将因私护照送交组织部统一管理;今后办理因私出国者,也须在假期期满归国后到组织部报到时交回因私护照;否则今后将不予为其办理因私出国手续

6、教职工境外访友或出国旅游,一律利用寒暑假,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开学不归按自劝离职处理。

7、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8、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9、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10、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1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须有医疗证明,教学人员上级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假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

12、事假。教职员工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给事假,但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三天),上天以上三天以内教学人员上级分管校长批准假条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备案十五天至一个月以上者,需学校行政会通过。

13、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可给丧假三天,旁亲一天,不扣工资。

14、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15、旷课1节扣50元,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会议作旷课处理(不足1节按1节课计算),因个人原因请假不参加会议、活动,每次扣10元。

16、事假每天扣3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事假不扣),3天以上不享受当月服务工资(不含3天)。事假一个月以上自行解聘。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17、教学人员全期事假1天以上或3天以内,病假1天以上或5天以内,发出勤良好奖100元,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18、事假、病假、旷工应记入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估教职工工作的依据之一。

19、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0、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21、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22、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23、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24、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科备案;

25、员工如赴外地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表》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将《出差申请表》交人力资源科备案,作为考勤的有效附件;

26、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补充。

27、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8、主管人员,假期一天内由经理核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9、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0、3.1.3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1、3.2.1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2、3.4.1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3.5.2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4、3.6.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5、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6、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37、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38、2 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39、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40、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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