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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 50句菁华

日期:2022-12-02 00:00:00

1、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2、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3、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4、请假≤1的申请,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

5、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6、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停发本人的单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补贴。

8、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

9、女职工生育时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妇女方产假30天。

10、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11、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2、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1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14、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积计以7天为限。

15、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安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16、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17、病假连续超过14天的不发该月74津贴,连续超过两个月的不发该期(半年)的74津贴。(文件规定的特殊病除外)

18、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19、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20、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21、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2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3、旷工时间不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4、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副总经理,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25、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由校长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教职工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家居农村的可增至5天。

26、病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

27、3天(含3天)以内的短时请假自行调课,在请假条上写明代课教师的姓名,可采取补课或自行负担代课费的方式,自行负担代课费的按每课时30元的标准发给代课的教师。由学校安排的代课按每节20元的标准补助给代课教师。

28、旷工期间,学校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和相应绩效工资,并承担旷工期间发生的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责任。

29、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30、特别病伤假期满仍未能上班者,可办理续假手续或停薪留职手续。

31、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32、假期届满之后,应立即到部门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处销假。假期已满而不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33、请假期间不影响工龄、晋级调资金。

3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

35、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3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

37、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8、、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4)、当年产假90天的。

39、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40、值周领导考核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的到位情况,教务处负责考核上课情况。

41、事假每天扣奖励性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效”)5元,超过两天(不含)超过部分每天扣减绩效20元;每期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发绩效,二至三天每天扣绩效5元,超过三天(不含)超过部分每天扣减绩效10元。病、事假均不计发课时绩效。

42、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五个工作日以内病假,由乡镇级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五个工作日(含)以上病假,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教职工患病较严重,需到就近医院检查或输液,在不影响教学和学校工作的情况下,经学校行政领导同意,可视为出勤。

43、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或监护人、被监护人去世,可准假5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教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或孙子、孙女及兄弟姐妹去世,准假一天(下葬当日),视为出勤。超过规定天数的婚假、产假和丧假,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44、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视为出勤。参加学习和活动的出勤情况,记入学校考勤。

45、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46、上班时间已到而无故未到岗(10分钟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提前离校(10分钟内)即为早退;在上班时间内未请假而中途离校(10分钟内)即为中离。

47、期末量化考核时按全期出勤情况进行累计:事假、病假、迟到、早退、中离、缺席、旷课、旷工均要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考核分。

48、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49、请假及核准权限

50、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公司请假制度 50句菁华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4、丧假

5、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6、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7、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8、2对旷工的处理

9、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10、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

12、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13、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14、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15、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1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18、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

19、基层员工、班组长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主管审核,厂长/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20、厂长、部门经理请假,分管副总/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21、伤假/公假

22、请假天数超过5天(不含)的,其工资顺延一个月发放。

23、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4、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25、休假天数:

26、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7、、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可向总经理进行审批。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28、、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29、、工伤假

30、、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3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34、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35、丧假:丧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36、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

37、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应实事求是地填报本部门考勤表,并在每月3日以前将上月考勤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组织人事处(如遇节假日、双休日,报表时间顺延)。

38、请事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39、请事假5天以上,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40、档案工资:当月事假超过3天(含3天)者,按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日扣发工资=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1.75天(月计薪天数),试用期、见习期工作人员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工资为基数];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含5天)者,同时扣发当月考勤奖和目标管理奖;当月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不再发放当月全部档案工资。

41、院外病休证明:需先由学院卫生科批准,到指定医院就诊(急诊除外),由指定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

42、连续病休达2个月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需持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恢复工作。从恢复工作之日起4个月内又请病假,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外,其上班前后的病假时间合并计算。

43、档案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不含5天)者,除扣发当月考勤奖和目标管理奖外,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44、丧假假期

45、按照《*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教职工应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包括出国、出境探亲),探亲假期不得提前或分期使用。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46、休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尚未批准前而不到岗工作者,自批准的假期期满至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47、教职工在休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48、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按人调发[19xx]18号文件规定予以辞退。

49、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50、有薪事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事假。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3、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4、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5、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6、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7、请假流程

8、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9、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10、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11、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1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13、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14、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15、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16、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17、学期事假5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18、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19、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20、按规定的时间晚到,即迟到一次,提前离岗,即早退一次。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不作处理。

21、迟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学期超过规定次数,迟到、早退:1节扣0.1分,每超过3次,请假的按事假1天计算,不请假的按旷工1天计算。早退半天扣0.3分。

22、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23、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24、计算旷工期限,从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缺勤当事人离开学校之日起计算;旷工每日,扣工资100元。

25、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旷工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26、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27、产假

28、中途请假外出,30分钟之内按迟到一次考勤,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课计算,超过两节课,按半天计算。

29、本制度从xx—xxx年5月3日起执行。

30、病假连续超过14天的不发该月74津贴,连续超过两个月的不发该期(半年)的74津贴。(文件规定的特殊病除外)

31、出勤要求

32、教师在见习期内,如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旷工,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期间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

33、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审批。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教导主任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34、婚假、丧假、

35、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6、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37、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

38、住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殊情况,由年级值班老师审批,年级值班老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老师。

39、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40、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假期。

4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由当事人提出婚假要求,学校均按法定假期给假。符合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婚假为15天。

4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3、病假(1天凭疾病诊断书、2天以上凭病假证明)和产假必须凭医院证明请假,请假时注明返岗上班时间。

44、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5、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由学校行政会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

46、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47、因班上老师请假临时代课或承担其它工作任务的,超工作量奖一天为15元。

48、其它事项按中心校教师考核标准

49、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50、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50句菁华

1、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2、下述第2至5条请假如不能提供相关依据或证明者均以事假处理。

3、员工因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不能正常上班而请假,称为病假;

4、婚龄合法,则享有3天婚假。

5、女员工怀孕临产,可请产假90天。

6、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7、员工请丧假,必须提供直系亲属死亡证明与关系证明。

8、准假4天: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

9、请假超过公司规定天数未到班和自动离职者(指未打辞职报告或未到规定离职日期擅自离岗者)各部门各车间直属主管必须在核实后24小时内主动报送人力资源部处理,否则如果造*力资源部统计人员有误,部门工作安排受阻,一切后果由其直属主管承担。人力资源部经调查核实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超假,必须凭相关有效证明可酌给予延假1-2天。

10、丧假销假时,必须提供《死亡证明》与《关系证明》。

11、逾期续假,续假程序与请假审批程序相同。员工需提前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征得直接主管同意,由直接主管代替填写请假条(请假人签名一栏不需代签)按

12、审批权限及办理手续时间:

13、请假两个班至三个班由班组长批准后,当事人找车间主管、生产部批准方可有效;

14、普通员工、班组长及一般技术人员

15、倒班员工每请假一个班先交150元现金给车间主管或班组长,再办理请假手续。对节假日或农忙季节请假每请假一个班交200元。连续请假三天内(含三天),扣款归车间分配,车间给该员工考勤划出勤,不影响请假人的年终奖发放和分配;

16、、请假获准并经正常审批后,当事人须到人事行政部备案,人事行政部将“附表”交还给当事人,请假申请人方可离职。否则请假申请表不予生效,请假申请人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

17、请假者须在直属上司安排下将其岗位工作交待其他员工代理。

18、、调休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

19、﹑加班调休期一般为次月月底前。特殊情况经厂务领导批准可另行安排。

20、员工请假1天以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

21、中层干部公假到分管校长处请假,到校办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

22、审批权限及办理手续时间:1)普通员工、班组长及一般技术人员

23、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24、每月请病假不能超过1天

25、所有公司员工在服务期满一年后均可享有12个工作日的年假,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员工无权享受年假。

26、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2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28、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29、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30、不服从组织调动、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岗工作者。

31、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3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33、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

34、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35、机关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时给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延长婚假10天。

36、本制度由人教处负责解释。

37、本制度从xx-xxx年5月3日起执行。

38、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39、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40、事假

4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假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的除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42、不允许超计划生育,如有违者,除按计划生育法规处理外,学校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43、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4、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由校长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教职工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家居农村的可增至5天。

45、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教职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6、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

47、请假获得许可后,请假人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若未有送到者,视其无效。

48、禁止擅自离岗,按耽误课时每课时100元标准扣除绩效工资,任课教师本人承担安全责任。

49、教职工连续旷工在5日以上15日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在10日以上30日以内的,其余人员连续旷工5日以上10日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在10日以上20日以内的,除书面检讨外,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0、对身患癌症、精神病等一时难以治愈的人员,凭市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学鉴定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调查核实后作特殊情况处理。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3、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4、病假

5、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6、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7、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8、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9、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10、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12、3.6.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1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14、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15、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16、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7、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18、请假前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19、旷工认定:

20、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21、假期计算:

22、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3、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2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25、基层员工、班组长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主管审核,厂长/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26、病假/事假

27、公司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在部门/厂,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8、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9、、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30、、工伤假

3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32、2丧假

33、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4、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35、婚假:婚假期间发放按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36、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

37、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38、请事假超过30天,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提交院长审批。

39、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调整薪级工资,不享受部门年终考核奖励浮动。

40、请病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41、教职工因工致伤、残期间的待遇,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劳社发[20xx]41号)及《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淄劳社发[20xx]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2、院内岗位津贴:每学期末按病假累计天数核减(日岗位津贴=学期岗位津贴总额/计发天数)。

4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调整薪级工资,不享受部门年终考核奖励浮动。

44、丧假期间的待遇

45、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46、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假期为45天。

47、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按人调发[19xx]18号文件规定予以辞退。

48、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9、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1、在医疗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员工个人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规定执行,员工因公负伤,需治疗休养者,须履行工伤假审批手续。

52、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53、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5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55、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56、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57、员工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需写明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58、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59、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60、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车间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次,生产车间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三人(按先后顺序批准)。

2、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坐工作台面,姿势正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班长、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或接受不良品工件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要求作业。

4、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6、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配件、工具,地面不允许有掉落异物。

7、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8、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机关处理。

9、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10、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11、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12、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13、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14、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5、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6、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7、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18、拾金不昧者;

19、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20、在厂区未按规定穿制服、工作鞋或穿拖鞋工作者;

21、对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性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交办事项经督促仍执行不力者;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命令者;执行特定交办事项有重大疏忽、产生不良影响者;

22、因管理不善或防范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3、对同事恶意攻击、威胁、诬告或造伪证制造事端者,同仁之间谩骂吵架者;

24、导致较大产品品质事故的责任者;导致严重产品品质客诉事件的责任者;疏忽监督致下属人员有不周或违规情事,经查明属实者;

25、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上班时间刷卡考勤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

26、上班时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玩手机,吃零食,睡岗的如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8、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29、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发现一次罚款5元。

30、填写设备点检表应认真,真实记录,并对设备进行清扫与保养,不执行者罚款10元。

31、每天上下班打扫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划一,地面无杂物,工作台面禁止放个人物品,发现一次罚款5元。

32、设备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部件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33、车间主任必需及时追踪正下单的原辅材料,如有上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34、对考勤制度做到公正、公*,以理服人,以事实为根据。

35、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36、病假

37、婚假、丧假

38、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39、上班、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溜岗1次视为旷课1节。

40、每位员工每个自然月内事假不可超过2天,超出天数做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41、工作时间内临时有急事,需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2、如上班前遇紧急情况,在允许范围内,根据请假总时间在事发两小时内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43、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打卡考勤。

44、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做到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

45、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以上者按一天计算。

46、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按事假处理;

47、请假权限:员工事假1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员工事假2天,一般管理人员事假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员工事假3天以上(含3天)一般管理人员时间2天以上(含2天),中层管理人员事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48、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

49、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50、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40句菁华

1、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3、申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教育局、人事局集中到有鉴定资质的医院进行病情统一诊断,所需费用由申请病休人员自行承担。病假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评,不确定考核等次。

4、教职工连续病休2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下同)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5、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6、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范围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持医疗机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7、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8、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

9、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10、将手头未尽工作处理完毕,妥善安排好或交清后续工作,教研员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其他人员由主管校长审批。

1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整日假,由当日值班人员审批;其中,公出、或一次事假超过5天,报请校长审批;一次事假超过10天,校长办公会审批;一次事假超过30天,报请教育局审批。统一下校,由领队人审批;集体活动,由召集人审批。

12、事假

13、婚假

14、产假

15、哺乳假:⑴婴儿未满1周岁,每天1小时(两次或合用)+多胞胎(n-1)×1小时+路程假;⑵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给180天假。

16、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公休假待遇的机关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公休假冲抵。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17、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18、由所在部门的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根据请假天数对应的准假权限(见第四条)逐级审批假期,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重要紧急事项等)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实时以电话形式告知直属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事后上班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

19、请假实行逐级审批,所有假期均须由直属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再交由上一级领导审批,不得越级审批,否则行政部不予承认假期,视作旷工处理;

20、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2、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23、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24、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5、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6、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27、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28、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29、哺乳时间规定

30、婚假、丧假

31、公司各种假别的工资、补贴标准:

3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3、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必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职员假满当天须到人力资源科销假;

34、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35、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补充。

36、婚假。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

37、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38、上班、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溜岗1次视为旷课1节。

39、全期病、事假超过第4条,全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40、事假、病假、旷工应记入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估教职工工作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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