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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

日期:2022-12-03 00:00:00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6、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2、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14、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1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18、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9、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20、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21、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22、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23、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24、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警告;

26、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调查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不完善;

28、强令、指使、纵容下属部门或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生产的;

29、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规定要求未得到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

30、对前期相同或类似问题未及时研究处理的;

31、隐瞒有关现状和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报表、记录等文字材料或口头说明,其行为给上级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32、不按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

33、安全生产等事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或错误批准、办理相关业务的;

34、未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

35、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管理的部门或负责业务范围内及经办事务的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失察,或对发现、举报、抄告的隐患和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未督促落实整改的;

36、与事故、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重大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存在有关联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7、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8、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一年内发生3次死亡1-2人或群伤的责任事故的;

39、发生人员死亡的机械责任事故的;

40、其他在安全生产方面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0句菁华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9、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10、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12、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3、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4、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5、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6、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1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8、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19、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20、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21、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22、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23、火灾事故

24、校外集体活动事故

25、5事故单位负责本部门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负责轻伤及微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6、1险肇事故:是指险些造*员伤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27、2轻伤事故:是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个法定工作日(一周按5个工作日计算)以下的伤害,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28、2.1轻伤1级:表皮划伤或肌肉挫(拉)伤、肿胀无骨折,休息日7天(含)以内,医药费5000元(含)以内;

29、3.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分析、报告按如下规定进行。

30、3.1轻伤事故

31、3轻伤事故:

32、3.1轻伤一级:考核事故责任人50-1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1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200元,厂(部)级领导,300元。

33、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34、4.4同一班组年度内发生1起以上重伤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重伤事故,车间主任降职、降薪。

35、5.1工亡事故单位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考核1000-20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免于考核)。

36、5.5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取消年度安全先进评选资格。 7.5.6发生死亡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其工作;车间主任(包括工段长)通报批评并试用3个月(按80%工资发放);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死亡事故,车间主任撤职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安排工作;主管副厂长、厂长降职、降薪。

37、9.2考核事故发生单位的直接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者500-1000元;

38、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9、事故后续处理

40、公司行政室负责交通事故、恶意破坏事故、工伤事故以及起火爆炸事故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41、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2、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3、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44、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45、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6、权利: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7、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48、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49、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0、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51、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52、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53、属上报*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54、保护好事故现场。

55、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6、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57、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8、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59、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60、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3、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5、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6、开除留用;

7、除名

8、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9、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0、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1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12、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13、1安环部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负责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14、1险肇事故:是指险些造*员伤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16、3.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分析、报告按如下规定进行。

17、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18、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19、4.2考核重伤事故单位的直接领导责任者(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1000-2000元。

20、9对隐瞒事故不报单位的考核

21、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22、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2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24、生产部、质量部负责设备事故、工艺事故的处理。

25、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26、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7、已经采取的措施;

28、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29、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0、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2、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3、公司行政室负责按GB6441—86《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析标准》,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34、各车间、部门必须如实上报工伤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迟报,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5、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36、报告内容:

37、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38、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39、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40、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1、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42、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43、报告内容

44、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5、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46、直属项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卫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安检、*、建委、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7、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48、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49、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

5、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6、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7、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8、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9、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10、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1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末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13、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1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5、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1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7、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18、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19、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20、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1、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2、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3、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24、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5、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26、做好检测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27、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8、特种检测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检测;

29、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3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32、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33、参与本医院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各个时期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及落实’及时向院长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4、经常检查职工执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3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6、对本医院安全生产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37、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38、深入医疗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39、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0、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4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4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4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义务消防队员。

45、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46、演练目的:增强医务人员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医务人员重特大事故发生时救援的能力。

47、参演人员:全院员工。

48、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9、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50、所指易燃、易爆物品是:汽油、煤油、氧气、洒清、松节油、乙炔、放射性元素等。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安全生产带班制度 50句菁华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3、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4、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5、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6、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7、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8、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9、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10、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1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2、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1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4、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5、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16、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7、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8、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19、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0、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2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23、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和负责的专人汇报。

24、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25、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26、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2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28、贯彻执行国家及畜牧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9、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30、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生产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31、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32、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3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4、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35、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疫病保健、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36、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7、门口进出通道防疫设施每天检测,消毒池保证随时有消毒液。

38、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39、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40、负责召集单位安全例会等各项重要会议。

41、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

42、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4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44、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45、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6、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7、车辆必须按时参加*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48、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49、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50、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安全生产责任状 50句菁华

1、项目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和工地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和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保证做到活动内容充实,记录签字齐全。

3、保证本部门所有的施工项目都有安全施工措施,且按规定审批,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注明“一对一“结伴名单。特殊危险作业填写作业票,按规定进行审批。

4、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项目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1000元。

5、甲方有知情权、建议管理权、监督权、处罚权,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6、保证金标准:依据《xxx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管理制度》确定,标准为10000元/月(其中安全保证金为8500元/月、生产责任保证金为1500元/月)。

7、始终坚持把安全置于工作首位,认真组织抓好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风险辩识与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基本原则。

8、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根据本品牌实际和季节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各项安全管理活动的基本情况上报率100%。常规检查每周1次,全年综合检查不得少于4次。

9、项目部关键岗位职责

10、具体要求

1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法律、安全常识、安全技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法人达10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1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率100%。

13、参加公司每月的安全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的落实工作。

14、组织对特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15、指导、检查车间和班组安全、环保工作。

16、安全用电,不准擅自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其他电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17、办公室无人时要关好门窗、下班后关掉电脑,切断电源。

18、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19、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真完成公司及*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20、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21、按照规定报告、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件,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23、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4、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中严格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

25、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乙方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26、本协议将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未包含资料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执行,若有北京市最新法令法规按新法令法规执行。补充协议

27、无死亡及一般以上事故发生。

28、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宣传惯彻执行国家、开发区及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9、组织落实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30、加强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登记存档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危险源登记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31、员工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及公司物品,不得破坏公司和他人财产,不得有其他威胁公司和他人人身财务安全行为。

32、员工不得在公司场所内(宿舍、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不得有其他用水、用电、用气的不安全行为,如引起电击、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除追查相关职责人的职责外,员工须承担全部职责。

33、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等不安全、不礼貌行为。

34、加强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跟踪检查,发现隐患随时处理,并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后安全讲评活动。

35、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员工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并进取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6、事故隐患排查率98%、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98%;

37、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生产技术主管领导职责;

38、组织制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组织年度自评;

39、定期组织公司级综合大检查,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40、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41、提出改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42、“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43、要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44、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5、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领导汇报;

46、受教育培训率100%;

47、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级党委、*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努力完成公司及*主管部门部署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

48、配合上级*部门搞好安全执法。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在其境内检查、整顿安全生产工作时,予以配合、协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49、因在本施工现场施工,乙方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环境保护(包括土方及渣土外运)未达标被开发方、监理及*执法部门处罚的,一切损失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原基础上加倍处罚。

50、如实向安全生产防护委员会或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理解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理解安全防护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2、公*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7、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8、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9、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0、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11、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2、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13、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1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1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前往救援和处理。

16、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1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1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9、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20、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22、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23、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2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25、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26、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27、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28、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9、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0、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31、负责本队(室)的定额考核工作,协助队(室)长定生产经营任务。

32、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33、生产车间内接触半成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3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35、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36、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37、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38、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39、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40、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职责者,限期整改。

41、检查资料:

42、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43、为了提高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事故隐患,根据《云南省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44、工程技术人员编写规程和措施,应遵守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贴合矿井实际情景。

45、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本着积极的精神,发动群众查问题、查漏洞、查隐患、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搞好整改。

46、相互检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47、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48、程序:

49、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50、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加油站站长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7)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3、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安全直接责任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8、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9、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化妆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10、对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法律和工作任务。

11、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12、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礼貌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景,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1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14、隐患整改:对定期检查的隐患由施工员负责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安全组织落实,工程负责人供给资金和劳动保证,定时间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记录。

15、在本组组长的领导下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7、按时认真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班班“点检”制度和手拉手交接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养成安全隐患排查的良好习惯成。

19、工程机械操作人员要对设备运行安全负责,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应负责报告生产组长和生产调度。

20、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1、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22、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2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6、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7、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到达国家标准要求;

28、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2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3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32、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3、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状况;

3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5、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状况。

36、消防管理制度。

37、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8、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39、变更管理制度。

40、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41、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42、存在安全隐患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43、各级安监干部、专(兼)职安全员;

44、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5、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状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46、矿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47、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48、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9、工作时不得在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厂区内严禁吸烟。

50、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8)

——安全生产责任架构制度 40句菁华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5、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7、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8、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处解决。

9、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好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0、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11、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13、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14、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安全直接责任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5、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16、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对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进行调查。

18、参与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19、负责仓库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20、检查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2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2、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

23、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4、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25、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6、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27、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28、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29、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⑴、开始工作之前;⑵、上厕所以后;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30、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料体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31、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32、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33、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纪现象按规定进行考核。

34、负责本部门对外的一切接待和协调工作。

35、保证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36、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7、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8、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10天内,书面向乡*和乡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39、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0、隐患整改:对定期检查的隐患由施工员负责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安全组织落实,工程负责人供给资金和劳动保证,定时间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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