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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

日期:2022-12-03 00:00:00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6、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2、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14、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1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18、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9、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20、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21、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22、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23、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24、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警告;

26、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调查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不完善;

28、强令、指使、纵容下属部门或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生产的;

29、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规定要求未得到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

30、对前期相同或类似问题未及时研究处理的;

31、隐瞒有关现状和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报表、记录等文字材料或口头说明,其行为给上级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32、不按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

33、安全生产等事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或错误批准、办理相关业务的;

34、未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

35、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管理的部门或负责业务范围内及经办事务的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失察,或对发现、举报、抄告的隐患和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未督促落实整改的;

36、与事故、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重大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存在有关联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7、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8、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一年内发生3次死亡1-2人或群伤的责任事故的;

39、发生人员死亡的机械责任事故的;

40、其他在安全生产方面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0句菁华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9、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10、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12、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3、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4、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5、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6、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1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8、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19、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20、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21、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22、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23、火灾事故

24、校外集体活动事故

25、5事故单位负责本部门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负责轻伤及微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6、1险肇事故:是指险些造*员伤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27、2轻伤事故:是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个法定工作日(一周按5个工作日计算)以下的伤害,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28、2.1轻伤1级:表皮划伤或肌肉挫(拉)伤、肿胀无骨折,休息日7天(含)以内,医药费5000元(含)以内;

29、3.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分析、报告按如下规定进行。

30、3.1轻伤事故

31、3轻伤事故:

32、3.1轻伤一级:考核事故责任人50-1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1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200元,厂(部)级领导,300元。

33、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34、4.4同一班组年度内发生1起以上重伤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重伤事故,车间主任降职、降薪。

35、5.1工亡事故单位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考核1000-20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免于考核)。

36、5.5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取消年度安全先进评选资格。 7.5.6发生死亡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其工作;车间主任(包括工段长)通报批评并试用3个月(按80%工资发放);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死亡事故,车间主任撤职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安排工作;主管副厂长、厂长降职、降薪。

37、9.2考核事故发生单位的直接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者500-1000元;

38、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9、事故后续处理

40、公司行政室负责交通事故、恶意破坏事故、工伤事故以及起火爆炸事故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41、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2、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3、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44、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45、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6、权利: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7、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48、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49、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0、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51、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52、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53、属上报*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54、保护好事故现场。

55、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6、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57、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8、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59、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60、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3、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5、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6、开除留用;

7、除名

8、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9、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0、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1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12、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13、1安环部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负责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14、1险肇事故:是指险些造*员伤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16、3.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分析、报告按如下规定进行。

17、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18、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19、4.2考核重伤事故单位的直接领导责任者(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1000-2000元。

20、9对隐瞒事故不报单位的考核

21、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22、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2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24、生产部、质量部负责设备事故、工艺事故的处理。

25、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26、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7、已经采取的措施;

28、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29、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0、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2、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3、公司行政室负责按GB6441—86《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析标准》,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34、各车间、部门必须如实上报工伤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迟报,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5、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36、报告内容:

37、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38、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39、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40、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1、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42、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43、报告内容

44、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5、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46、直属项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卫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安检、*、建委、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7、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48、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49、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

5、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6、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7、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8、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9、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10、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1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末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13、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1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5、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1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7、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18、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19、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20、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1、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2、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3、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24、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5、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26、做好检测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27、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8、特种检测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检测;

29、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3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32、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33、参与本医院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各个时期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及落实’及时向院长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4、经常检查职工执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3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6、对本医院安全生产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37、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38、深入医疗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39、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0、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4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4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4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义务消防队员。

45、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46、演练目的:增强医务人员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医务人员重特大事故发生时救援的能力。

47、参演人员:全院员工。

48、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9、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50、所指易燃、易爆物品是:汽油、煤油、氧气、洒清、松节油、乙炔、放射性元素等。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0句菁华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 (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5、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6、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7、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8、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9、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10、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11、3.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12、3.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13、3.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14、高空作业时,务必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15、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6、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7、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18、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 200 元。

19、每月 5 日、20 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 200-500 元奖励。

20、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2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22、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23、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24、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实施表彰和奖励。

25、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26、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7、年终乡*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28、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29、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0、5、积极参加公司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31、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3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33、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35、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6、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

37、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8、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台的除外);

39、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

40、脚手片不铺设、不满铺,铺设了但没有绑扎牢固,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41、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三级漏电保护,动力与照明的保护器必须分开,而且漏电保护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42、建筑材料不按场布图堆放;周转材料不能分门别类堆放;堆放混乱,不整齐、超标准;零配件散乱不集中;无工具,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记录,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43、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元:

44、6、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45、7、上班时间,严禁在班组办公室举行娱乐活动,在分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地点进行娱乐活动中严禁进行赌博,如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旁观者罚款100元。

46、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47、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辞退警告、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8、2.2、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进者;

49、2.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者;

50、2.9、敢于管理,长期坚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

51、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机关处理。

52、2.5、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3、3.14、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54、3.20、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及公共设施的;

55、3.26、违反就餐规定,私自夹带餐具、食品离开食堂的。

56、4.13、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57、4.30、对本规定条款屡教不改或多次违反的。

58、6.1、轻伤事故的;

59、8、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60、2、在评先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2、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工作;

3、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4、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5、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6、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7、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8、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9、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10、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11、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会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结合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12、防雷操作人员,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

13、每天深入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14、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15、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16、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17、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8、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19、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20、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1、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22、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3、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24、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5、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消防局处理。

26、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27、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8、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9、2循环气体压缩机该机是供聚合釜用单体─乙烯、丙烯、回收单体的往复式加压输送设备,出口压力为3.3MPa,由于压缩的物料是混合组分的石油液化气,而且各组分又有较多的变化,因此增加了压缩机操作的难度。特别是各单体比例调节比较复杂,一旦出现失误有造成压缩机入口形成负压甚至液体进气缸的危险。乙烯、丙烯经加压后其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发生泄漏容易积聚为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或静电放电等热能源可形成爆炸。

30、1.1烷基铝贮槽及配制槽进料前要严格进行精制氮气置换,氧含量要小于或等于50ppm,否则不准进料。

31、1.2贮槽进料后和配制槽在生产中,必须用精制氮气保护。要经常检查精制氮气质量分析报告。

32、1.3配制溶液用的溶剂含水量不能大于20ppm,否则不准进入配制槽。

33、3聚合釜投料时要注意检查各种物料的计量,防止误投过量。聚合反应中注意检查温度、压力的变化情况和搅拌器是否运行正常,发现异常特别是出现温度、压力突升,要及时通过操作人员果断判定原因,采取措施调节处理,防止憋漏设备跑料或由此产生的其它严重事故。

34、4其它部位

35、4.2为了防止生产过程中物料系统发生泄漏。每次开车前应对系统的气密性试验进行严格的检查。生产中除了通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器的泄漏监测以外,还应经常的对溶剂制备、聚合、单体和溶剂回收工序的设备、管道进行巡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6、4.3.1应定期检查液氯钢瓶及其气化系统的安全操作规定执行情况。

37、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38、负责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

39、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40、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1、检查、督促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2、对因安全技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43、地方科负责解决处理沿线百姓阻工及与施工单位发生的矛盾和冲突,维护施工秩序,营造施工环境。

44、会议记录档案

45、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档案

46、大检查档案

47、安全生产保险档案

48、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9、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⑵、上厕所以后;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50、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安全生产制度 50句菁华

1、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2、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3、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4、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5、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6、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7、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8、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9、用电安全管理:

10、2.2 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11、5.3 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12、5.5 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13、1 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14、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5、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1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17、相互检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18、安全生产职责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就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职责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19、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0、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21、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22、根据实际工作状况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

23、2空气调节系统airhandlingsystem

24、1.9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5、2.1.2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距离不应小于5m。

26、2.2.2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透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27、2.4.2宾馆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28、3.1一般规定

29、3.1.3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30、6.1.1宾馆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31、6.2.2灭火器应持续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32、1.1一般规定

33、1.1.2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4、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3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6、梯子必须实行分级管理、编号、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不准到 处乱丢乱放。

37、事故发生后,奋力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者。

38、工作职能

39、专职质检员每日巡检。

40、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42、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3、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44、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45、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46、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7、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48、每天深入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49、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50、参加会议的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7)

——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 50句菁华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3、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4、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5、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6、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8、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9、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10、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11、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安全工作也应同时进行。

13、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召请就近的矿山救护队。

14、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令和意见。

15、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本企业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16、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17、坚决制止"三违"现象,严肃查处"三违"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令和意见。

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19、布置、检查本科所属人员的工作,班组之间,管理人员之间工作关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20、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合理配备人员,搞好新工人的"传、帮、带"工作,积极培养安全生产骨干。

21、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上报或下发的各种地质、水文、储量管理,以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2、负责安排仪器的定期检查、校正工作;

23、从技术角度研究安全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定期编制各项生产、施工中的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24、出现事故,要立即配合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积极抢救。事后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汇报制度,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分析、处理、汇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做好工伤、亡事故登记,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5、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工程进展情况。

26、负责"一通三防"技术指导及管理,做到"系统合理,风流稳定,风量够用,管理加强,消除不合理的串联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飞杨、堆积,严禁"三风"作业,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及时编制不同时期的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并按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7、负责本单位机械、电气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28、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对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整改计划,杜绝人身或机械事故的发生。

29、在企业内任何场所发生伤人事故时,要立即携带救护工具,到现场抢救。

30、认真贯彻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31、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32、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3、负责业余消防队队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4、参加审查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及新安装设备的试运转工作。

3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反映安全问题。

36、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环保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本组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

37、不冒险作业,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8、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39、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先检查有无漏气,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冲洗乙炔发生器及加电石时严禁吸烟,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

40、严格遵守十不准吊的原则:

41、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42、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每班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作业;生产、掘进、准备区队,每个班必须有技术员以上干部带班作业。带班领导和工人同上井同下井,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43、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

44、生产副矿长,负责向矿长上级报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C级隐患全面掌握,复查追究整改落实情况。

45、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

4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4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48、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49、时时事事讲安全。

50、亡羊补牢虽不晚,何不防范于未然。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8)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例会检查内容

2、1公司每年根据盈利情况提出一定的利润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

3、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4、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5、禁止车间内吸烟

6、车间作业用电安全

7、1把安全和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在生产工作中把对生产的管理和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管理较好地统一起来。

8、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9、*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10、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11、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2、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1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14、消防器材管理:

15、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每周对外置的监控探头进行清洁擦拭一次,确保监控图象效果,对监控探头内出现的不卫生等影响使用效果时,不可擅自拆卸擦拭,报请专业人员处理。

16、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17、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18、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19、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0、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21、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22、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23、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2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25、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26、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7、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8、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2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0、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31、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32、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

33、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120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

34、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z)。

35、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请不要触摸。

36、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37、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

38、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39、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

40、上报情况要及时。注重时限性,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措施、工作职责分工和职责内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应按照局领导要求,及时上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周、月、阶段、年度时间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要随时上报;对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要按领导要求搞好上报。

41、因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上报人负责。

42、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43、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44、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45、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4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4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48、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9、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0、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9)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2、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3、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4、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5、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掉营业用电。

6、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经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景。

7、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8、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9、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景及故障火警处理情景、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12、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13、资料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14、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15、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16、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拆改、增加用电设备、器具。

17、禁止员工和客户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熨斗等电加热用具。

18、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19、对*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20、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1、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防火教育。

22、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到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23、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进取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25、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26、*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7、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8、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29、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0、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1、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2、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33、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34、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35、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36、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37、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38、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39、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40、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1、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4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防火安全运行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43、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44、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45、参加和协助上级机构对公司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6、爱护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设施周围乱堆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

47、企管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检、换新、演练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施能正常使用。

48、应急响应:

49、发生有人受伤或财产损失较大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企管部召集相关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

50、外来人员由接洽部门召集,企管部实施培训、教育,并做好对相关方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0)

——安全生产三级汇报制度 40句菁华

1、建筑企业,根据历年来工伤事故统计:高处坠落约占40~50%,物体打击约占20%,触电伤亡约占20%,机械伤害约占10~20%,坍塌事故约占5~10%,因此,预防以上几类事故的产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伤事故率。

2、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3、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盘上下。

4、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禁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5、建筑业属于高空作业,如班组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性工人时,严禁招用患有高血压、心脏并癫痫并贫血病和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等不宜从事建筑生产的人员。

6、在工棚(包括木制品生产车间)吸烟时,应该将烟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不要随地乱丢,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电灯泡距离可燃物应大于30cm。

7、发生火灾时,现场所有人员都要积极扑救火势,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8、事故现场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和司—法—部门组织的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现场的清理工作。

9、劳动纪委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坚守岗位,工作时思想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0、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和要求职工违章作业,职工对违章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1、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四口”防护,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动,要移动时必须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方可。

12、不得在工作地点或工作中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上岗,以免发生事故。

13、凡是患有高血压并心脏并贫血病以及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4、人货电梯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准将头、手、身体伸入架内,吊笼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

15、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16、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牢。

17、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18、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工作;

1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20、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起用;

21、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22、严格执行操作法;

2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24、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5、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27、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28、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29、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30、设备的安全性

31、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32、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将对隐患整改结果实地进行复查,如发现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仍然存在隐患,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33、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综合科统一布署,安全科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35、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

36、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37、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遵守《煤炭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38、保证做到经常督促、检查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9、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控制下井作业人数,保证井下作业人员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0、保证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按规定提取、并足额上交,安全投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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