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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日期:2022-12-03 00:00:00

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7、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8、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9、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10、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1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

12、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部负责审批。

13、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安全科审批。

14、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1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16、、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

17、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18、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19、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0、1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22、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3、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4、5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25、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6、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27、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8、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29、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30、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稳,不得妨碍通行。

31、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32、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3、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3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35、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6、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7、2六级以上大风;

3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39、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40、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8挖掘土方应该由上而下逐层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且应作好排水措施,防止塌方和滑坡情况发生。

2、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

9、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10、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如下;

11、2.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2、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3、2.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4、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必须铺设跳板。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15、根据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

16、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7、1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8、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9、安全隔离。

20、防护用具和照明。

21、5不准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或带电设备上动火,不准在刚涂过油、漆的结构或设备上动火,凡在汽车(油箱有油)任何部位焊接,必须拆除油箱或放清油箱的汽油,并在油箱灌满水后才准许焊接。

22、1 特种作业的分类

23、4.2 考核内容由发证单位(部门)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24、5 复审

25、5.1 取得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该工种的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单位定期进行复审。

26、5.5 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单位(部门)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给予嘉奖。

27、6.3.1对特种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安全培训及考核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28、6.3.3负责对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的同时,验证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异地作业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9、运输吊运大型、重型设备时,事先要测量道路是否安全无阻,对道路上空和两侧的输电线、架空管道、地下设施、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0、严禁将钢丝绳、缆风绳拴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化工受压容器、电气设备、电线杆等物体上;

31、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

3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33、特种作业工种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从事有害气体作业。

3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5、运输索道;

36、其他有关设备;

37、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

38、生产单位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39、年龄满18周岁;

40、符合水电施工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1、3.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2、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4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5、3.4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6、4.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7、5.2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48、5.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49、5.6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50、9.2移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装置。

51、4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00元。

52、7其他违反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次)扣50-200元。

53、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当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54、放散火炬的管道上应设置控制阀门和防回火装置;

55、放散火炬应设置在带气作业点的上风向,并保持安全距离;

56、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57、安全装置失灵。

58、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59、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60、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4动土中,若发现有事先未预料到的地下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别的物品时,必须立即停止动土,并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

2、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5、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6、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7、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8、1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9、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10、2.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11、2.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2、2.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13、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14、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15、1.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16、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7、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8、安全隔离。

19、1风、电焊工必须熟悉所有风、电焊设备的构造、原理,严格遵守焊工防火安全规程,无证不准独立作业。

20、5不准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或带电设备上动火,不准在刚涂过油、漆的结构或设备上动火,凡在汽车(油箱有油)任何部位焊接,必须拆除油箱或放清油箱的汽油,并在油箱灌满水后才准许焊接。

21、10电焊机需拉接电源时,应由电工负责,其它人员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源,禁止将裸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22、11焊接作业现场,应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23、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24、3.1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理论、实践考试成绩合格,并定期进行验证、复审。

25、5.2 复审内容

26、6.1.4 建立各类特种工种管理档案,并根据需要抄送设备管理部、安全*。

27、6.3.2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实施安全措施的监督。

28、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29、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安装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司机、安装维修;卷扬机司机;铁道专用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信号、司索等。

30、锅炉作业:司炉、维修、水质化验。

3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2、安装技术资料和监督检测合格文件。

33、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

34、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5、特种作业操作证登记、复审记录;

36、3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7、4、装卸规定

38、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39、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设备部或维修厂商来处理。

40、4.2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41、5.1设备内作业必须到分厂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9.1现场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各种防护设施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43、1现场作业不按要求办理票证或票证内容不全的每处扣100元,动火、三级以上高处作业未经安全环保科办理票证而进行作业的每处扣150元,各类票证不随身携带和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分别扣50元。安全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全就进行作业的,每项扣100元。

44、2私自使用电炉子取暖和移动电动工具未设保护装置、现场检修带电运行而未采取停电、挂牌等措施作业、生产使用电炉子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的每项(次)扣200元。

45、液化石油气管道停气或降压作业时,应采用防爆风机驱散在工作坑或作业区内聚积的液化石油气。

46、采用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或氧的含量,经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符合要求时,方可动火作业;

47、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器;当确认操作环境不会发生燃气爆炸时,方可带气动火作业;

48、新、旧钢管连接动火作业时,应先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衡;

49、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50、2 记录编号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4、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5、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7、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8、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9、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10、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

1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12、需要动火焊接的可委托检修单位施工;

13、需要校验的压力表送仪表维修车间;

14、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由仪表维修车间统一协调管理;

15、xx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7、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9、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0、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21、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22、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测量

23、有毒、有害、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测量

24、锅炉、压力容器本体压力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其它压力表作为非强制检定处理,周期由赛科生产装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25、压力表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强制检定压力表应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6、压力容器本体、锅炉本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六个月;

27、其它压力表建议作首次检定,或检定周期与装置检修同步;

28、可采用固定式和可调式两种形式;

29、操作线和警戒线参数由生产装置技术人员提供清单并负责预置。

30、压力表与管道间装设的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是否不清或锁紧装置是否损坏。

31、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应当试运行足够的时间;

3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3、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34、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35、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36、每次爆破后,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37、进行爆破作业时,由爆破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调动有关人员,对违反本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38、针对于水暖车组合开关安装人员在安装完毕后把组合开关启动钥匙直接转到水暖车下操作人员手中,每条生产线水暖组安排专人负责,在水暖车下操作工序未完工之前,其他操纵、电工调试人员如果需要启动钥匙到水暖负责人处借取,借取人员必须对钥匙负责,不得转借他人,用完之后及时归还水暖负责人。要求到车下操作人员在未拿到钥匙时严禁进入车下工作。

39、项目部级教育:由生产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40、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钻探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根据设备类型,钻孔设计深度和具体条件选定基座的结构形式。(一般用机台木、槽钢和工字钢等)都必须保证安装稳固、周正、水*。

2、夜间或刮五级以上大风,以及雷雨天气时,禁止安拆钻塔。

3、一切器材、工具、零件等严禁从山上向下抛掷或滚放。

4、用人力松紧卡盘时,要有专人掌握离合器或皮带开关,并相互配合好。

5、开孔钻进前,要进行安装验收工作,符合安装要求后方可开钻。

6、下降钻具时,如因孔内水柱(或泥浆柱)的浮力,钻具下降速度缓慢时,提引器随蘑菇头慢慢下降,不得让钻具自动下降,而提引器提前下来。

7、岩芯管提出孔口时,不得用手伸到岩芯管内探摸岩芯。

8、所有钢丝绳接头处均须两付以上同径绳卡卡牢。

9、从事岩芯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合格后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老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10、预防火灾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1、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

12、采用上述各种方法处理孔内事故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要离开危险区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场房,处理事故前、后都必须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13、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4、在探井等潮湿或有特殊要求的地质钻探现场,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15、需快速推进或后退时可操纵快速操作手把,操作方式与给进油缸相同,即推前进拉后退;

16、要改变旋转和推进速度,实现速度控制时,可通过控制油雾器前节流阀的大小来实现。

17、给进、起拔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前进,即给进,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后退,即拔起,手把在中间位置时,回转器浮动,此时可装卸钻杆;

18、钻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衣着要整齐,配戴好安全帽、矿灯,钻场内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要良好,防止瓦斯积存。每班开工前要检查瓦斯情况,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9、准确丈量下入孔内钻具及机上残尺,正确计算钻孔深度。取芯钻进时,回次钻程严禁超过岩芯管长度。

20、井下安装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21、HSE计划书的编制,STOP卡的运行、周分析和讲评由副队长负责管理;

22、坚持开好班前班后会,司钻要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副司钻认真强调安全工作,搞好HSE讲话。

23、严禁非本岗位的人员操作,不许串岗、乱岗,当出现岗位缺少人员时,规定只能由上往下顶岗,不许由下往上顶岗,杜绝非本岗位人员操作。

24、上班人员必须做到两穿两戴,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钻台,机房,泵房及生产区禁止抽烟,违章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5、各电器开关盖子齐全,按规定用保险丝,不允许有裸露线头,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26、井架,钻台照明灯必须防爆,井场用电必须和家用电分路控制。

27、氧气乙炔的使用必须由持证人员动用,其他人员严禁挪用。

28、必须备有300条以上的防洪草和足够的防洪消防工具。

29、柴油机温度低于45 C前必须跑温。

30、冬季宿舍区严禁许使用电炉子,否则被查出一个电炉子对使用人罚款2000元,电热板上严禁烘烤任何物品。

31、井架工进入井控坐岗前应进行上岗前培训。

32、井架工坐岗时不能及时、准确发现溢流并及时报告司钻,罚500元。

33、司钻接到井架工报告后,不能正确判断井下情况,不组织班组人员及时压井,一次罚500元,若压井时间拖延过长,造成后面压井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34、司钻在组织压井的同时不安排专人通知值班干部,罚款500元。如造成后面压井施工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35、各班扶钻人员必须经队委会研究指定,明确司钻,副司钻,井架工,指定的老职工及学习培养人员为扶钻人。

36、钻具在井下静止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钻具在井下时操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刹把,井架起放由司钻和大班司钻亲自操作。

37、在正常钻进作业中,如需要检修设备停钻停泵,必须将钻具上提到安全井段,井下情况复杂时起出钻具,方可维修,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看管刹把及活动钻具。

38、做好钻进工艺、施工技术管理;

39、违反劳动纪律的具体处罚

40、违反文明生产责任指:机台拆迁材料丢弃;机台生产区域不*整;现场管材乱堆放,不整齐;岩心箱摆摞不整齐;不擦拭机械设备和地板;现场不挂立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语;各种车辆不维护擦洗等。

41、机台的机长、班长、员工要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条款,相互搞好协作和协调,相互监督,严格检查,杜绝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生。

42、设备的机械传动(齿轮、万向轴、皮带和加压轮等)的外部,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栏杆或防护套。

43、安装、拆卸和迁移塔架必须由机长或技术人员统一指挥,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物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塔上或高空位置存放拆装工具和物件,整体竖放塔架时,施工人员应离开塔架起落范围。

44、电气设备与线路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缆和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

45、电缆线路应根据灌注桩*面布置架空成悬挂敷设,固定线路应接近桩基*面,并设固定线路接点多处,减少临时线路。对经常需要移动的电缆线路,应敷设在不被车辆滚轧、人踩、不被管材工件碰撞的明显地方,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每周必须停电检查一次电缆外层的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缆通过临时道路时,应用钢管护套,挖沟埋设。

46、每个机台设置一个配电柜,柜内应有足够的闸刀开关,空气开关插座,并安装漏(触)电保护器,配电柜应有防雨措施,在使用中配电补充的电流量不得超过电气设备的额定值。

47、保险盒、熔断器、熔丝必须按规定的规格使用,连续发生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将多段熔丝绞合加粗或用钢丝、铁丝、铜丝等其它金属导线代用。

48、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时,应有专人管理,机组应配齐安全防护装置;若与外加线路电源联接,应设联锁装置,严禁并列运行,同时遵守当地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49、人工开挖埋护筒的深度根据土质情况一般不超过3米,孔径应不小于坑探规程小园井净断面的要求。挖出的土石应堆放在距孔边缘1.5米以外,在松软地层,有地下水的场地或开挖深度超过3米时,应采用护筒跟进、浇注混凝土等护壁围壁措施,并按国土资源部(原地矿部)《坑探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0、用冲击锤、冲抓锥成孔时,三角架或人字架的高度不得低于7.5米。两腿间角度不小于75度。底腿要固定,装好*拉手,安全系数不小于3。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2、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值日领导要及时在校门口巡视,以防学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3、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4、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5、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6、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7、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8、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9、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10、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1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12、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13、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14、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15、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16、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17、各处室有义务对本室人员和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禁止违章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排除。

18、禁止任何办公或工作场所使用热得快和电炊壶烧开水(学校批准的除外)。

19、主要指教室楼用水用电,学校以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0、施工队与经营业主如因水、电表计量失准而影响使用,需要启封水、电表,应申报总务处,由学校水电工处理。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盗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1000元。

21、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报修情况后,及时出动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应迅速查明原因,通报相关领导和使用部门(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22、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同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23、实行用水、用电监督、举报有奖制度,对违规行为,教职员工均有权举报。经查实者,如有罚款,在对举报人予保密同时,所得罚款的50%奖励举报人。

2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校长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出走、失踪及其他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延报。

2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2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27、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28、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29、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打闹,有序上下,靠右前行。

30、学生来到学校进教室,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

31、不准在宿舍里打闹,严禁在床上跳来跳去,床位坏了及时报告老师。

32、遇到恶劣天气提高自身保护意识,暴雨或河水暴涨不得到江河边玩耍,严禁到水库、山塘、河川边玩耍或游泳。

33、学生有事、有病要向老师请假。

34、学生要记住家长与班主任老师电话;学生的看护人(监护人)电话号码必须告诉班主任以便及时联系。

35、服务器上安装杀毒软件(保持升级到最新版),至少每周对操作系统进行一次病毒扫描检查、修补系统漏洞,检查用户数据是否有异常(例如增加了一些非管理员添加的用户),检查安装的软件是否有异常(例如出现了一些不是管理员安装的未知用途的程序);

36、对所有的上传信息,应该有敏感字、关键字过滤、特征码识别等检测;

37、保证页面正常运行,不出现404错误等;

38、在变更系统管理员、信息员时,应该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员变更后,相关密码也应该随之变更;

39、室内电源线路布置要科学规范,要定期检查,保证通风性能良好,要有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设备。

40、每堂棵都要定人定机,并有记录。杜绝室内无教室指导,学生自行操作的现象,任课教师与微机室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签字交接,全国工作。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幼儿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2、对于监控中发现GPS系统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证GPS系统的正常运转。

3、GPS管理不得越权使用,也不得将使用权私自赋予他人。管

4、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5、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工作,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9、接送幼儿一律实行接送卡接送幼儿,无卡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10、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11、学校使用和配备的师生接送车辆必须是县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县人民*签批备案的专用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即要具备20xx年*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部20xx年123号令124号令规定的校车使用标准和驾驶人资质。

12、使用专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

13、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14、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15、接送校车宝宝时要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时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晚送时,家长必须提供家长证、校车接送卡,否则一概不予接走幼儿。

16、早上坐校车而晚上不坐校车的宝宝,随车教师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家长晚接时班级老师要向家长收取校车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随车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车接送卡。

17、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8、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19、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20、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21、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校长是所在学校接送学生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2、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23、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4、学校不得提早或延迟放学。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接送车辆护送值班表,确保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学生早上下车后和放学上车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乱跑、不打闹、不随车追跑,并维护上下车秩序。

25、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26、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27、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28、不疲劳驾车。

29、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30、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3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3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3、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34、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人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35、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36、幼儿要在老师保护下上、下车;

37、坐在车窗边的幼儿头手不准伸出窗外;

38、坐在过道和第一排幼儿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39、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40、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7)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水暖组在车下工序完工后拿钥匙的负责人及时把钥匙转给电工调试,绝不能因个人工作失误耽搁生产。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主管部门鉴定批准,方可使用;

4、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各生产队长负责各种爆破工作;

5、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新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6、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装炮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并清退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7、每次爆破后,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8、压力表备件及安装材料由仓库提供;

9、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由仪表维修车间统一协调管理;

10、压力表检定设施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筹备并管理;

11、石油化工设备检维修规程;

1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4、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15、有毒、有害、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测量

16、压力表检定周期一般应参照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和真空表》执行

17、压力容器本体、锅炉本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六个月;

18、可采用固定式和可调式两种形式;

19、是否出现指针断裂或外壳隔离阀腐蚀严重的情况;

20、压力表与管道间装设的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是否不清或锁紧装置是否损坏。

21、配备至少二名持压力表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

22、制定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3、申请计量标准考核资料主要包括:

24、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25、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等。

26、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27、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28、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9、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30、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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