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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日期:2022-12-03 00:00:00

1、引用标准

2、术语

3、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4、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5、每月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配件及材料的计划工作。

6、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物品、设备、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7、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8、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9、*瓶禁止抛、摔、撞击,不得沾染油污和乱存放。在储存和搬运时,应带好安全帽,没有安全帽和防护圈的气瓶禁止运输。氧气瓶禁止肩扛和脚蹬滚动,不允许抓着气阀手柄拖着走,运输时要特别防止跌落。

10、2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禁止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11、6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应当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12、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3、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4、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5、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16、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17、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18、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19、2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20、1一般要求:

21、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22、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23、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24、1.16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25、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26、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7、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8、2.5防静电放电。

29、2.5.1.4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30、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31、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32、4.4 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33、4.6 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34、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5、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放空应根据管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安全流速,以防引起静电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6、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装置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

37、义务消防队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进行消防教育,训练和演习。

38、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39、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0、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当班人员应迅速判明原因,切断灾害源,必要时作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处理,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2、坚持每月不少于20次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书,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井下失爆的基层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3、参与验收防爆设备的入库。

4、参与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5、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6、在易燃气体、液体装置区内施工,一律不得安装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动力线路,如确需要应事先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开据《临时施工申请证》并按规定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7、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8、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及其危险程度注意保管,凡混合在一起能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应分开储存和运输。

9、装置所设通风设备,不但是为了通风换气,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防暑降温,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爆炸物的形成和驱散爆炸物的存在。操作人员应正确的充分利用。正常情况下,通排风设备非经安全科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同意不得任意搬运,并应和工艺设备一样进行使用、维护、检查和交接。

10、通排风设备应作好预检修工作,保证经常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1、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12、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13、3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14、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15、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16、2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17、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8、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9、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20、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21、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22、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23、2.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24、2.5.1.3 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25、2.5.1.4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26、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27、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28、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9、2.6.2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30、2.7物料排放。

31、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32、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33、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34、4消防设施。

35、4.2 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36、4.4 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37、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38、一般规定

39、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达到。

40、15公司内所有职工必须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对所用易燃、易爆物料的过程及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以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42、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3、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放空应根据管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安全流速,以防引起静电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4、装运液氨前,必须对槽车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以充装。

45、含有大量的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未经处理,不得外排放。

46、厂区应设立若干消防水栓、水池,消防用水要有足够的压力。

47、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8、禁止在生产区内吸烟。

49、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当班人员应迅速判明原因,切断灾害源,必要时作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处理,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50、认真贯彻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防尘、防中毒工作,避免中毒事故发生,以保护职工的健康。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3、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4、炉、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5、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6、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7、4.1.2易燃有机溶剂在储存时,应存放在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要求通风、防火、防潮、防雷、防渗漏等,并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现场无专用化学品库的,应与其它材料隔离存放,并配备灭火器或黄沙。

8、4.1.3易燃有机溶剂在使用后,剩余或多余的溶剂应立即密封放置在非工作人员不易接触或碰撞的地方。

9、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10、5.4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11、5.9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黄沙等灭火装置和监护人员。

12、*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13、成立义务消防队

14、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15、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16、电源管理:

17、安全防火教育的内容:

18、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19、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0、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21、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22、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23、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24、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25、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26、1一般要求:

27、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28、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29、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30、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31、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32、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33、2.3.1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3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35、2.4防火措施。

36、2.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7、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38、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39、2.7.2.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0、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41、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42、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43、班前、班后检查所用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

44、货物堆放要布局合理,按定置管理划分区域,保证作业场所安全,确保人行通道畅通。

45、防止电气短路及火花产生,车间、仓库的电气线路及开关与物品这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物品遮盖,仓库照明应装防爆灯具。

46、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

47、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48、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组织建设,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49、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记录,业务资料做到准确无误。

50、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时进行总结和评比。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3、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4、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7、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8、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在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从事检修工作。

9、试车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

10、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绸布、海绵、棉纱(丝)、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11、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12、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13、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14、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5、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16、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工作帐篷和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17、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18、坚持每月不少于20次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书,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井下失爆的基层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19、参与验收防爆设备的入库。

20、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22、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23、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4、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5、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26、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27、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28、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

29、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30、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31、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

32、螺旋式线嘴拧进小于5扣,压叠式线嘴手能晃动的。

33、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3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

35、高沼工作面低爆开关9#线、4#线接地的。

36、电气设备闲置喇叭嘴内挡板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的。

37、电工带电作业。

38、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

39、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个扣距)。

40、开关架丢失、回收时无开关架者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使用电蒸饭车蒸饭和消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手背试一下蒸饭车拉手确实无电,方可开蒸饭车的门。坚决杜绝带电操作。

2、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3、任何人不得私接电路,不得私自改动、迁移各种供电设施。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大计量电器。

5、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6、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7、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8、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9、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10、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11、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12、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13、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14、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15、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6、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17、食堂工作人员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规范用电、气、火设施,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18、各承包人员应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并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发现损坏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及时添置。食堂物资要有专人保管,门窗随时关锁,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19、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0、1 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21、2 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专用餐具盛装、发放。

22、3 熟悉电气用具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操作带电设备和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23、食堂必须做到“三清”:桌板清、地面清、餐具清;“三洁”:个人卫生整洁、灶台整洁、各种餐具清洁。每天用完的橱具要洗干净,要专人负责,橱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24、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灶间和食品加工间。

25、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26、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 2.5m 以上,小于 2.5m 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27、煤气设施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不准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为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施,保持设施清洁干净、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28、煤气一旦发生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应及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29、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30、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31、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33、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34、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5、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3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37、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38、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39、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40、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41、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42、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43、饭堂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或维修。

44、提高节能意识,餐厅内夏天*时使用吊扇,空调设备在室温超过30℃时才启用,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25℃,开餐前10分钟空调开启,用餐结束后及时关机。

45、食堂人员应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6、食堂人员在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和开关电闸时,严禁湿手触及,防止触电;

47、厨师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8、加强门卫值班巡查,严防食堂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49、不制作冷荤食品,食品留样48小时以上。

50、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1、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用手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5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3、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必须及时关闭总阀;

54、发生火灾要立即拔打119,并迅速组织救火,如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要立即拔打120,并做好前期救护工作。

55、分包单位不得私自乱设食堂,必须由项目部集中建立,统一管理;

56、米、菜要清洗干净,食物要煮熟,变质的食物不得食用。

57、食堂必须做到“三清”:桌板清、地面清、餐具清;“三洁”:个人卫生整洁、灶台整洁、各种餐具清洁。每天用完的橱具要洗干净,要专人负责,橱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58、保证用电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开关、插座,发现损坏和隐患,及时更换和排除;各种电器在使用完毕后都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

59、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60、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准披散发;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3、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4、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5、接送幼儿一律实行接送卡接送幼儿,无卡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6、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

9、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10、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1、每天行车前,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如有安全隐患不能出车的,驾驶员应提前通知幼儿园相关部门,以便幼儿园及时调换其他车辆,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12、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13、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14、未及时在出车时间前将宝宝送上校车的班级追究班级教师责任,出车前五分钟之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及时送宝宝上校车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5、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1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17、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18、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9、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20、定期对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2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22、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23、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校车和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驾驶人一律不得聘为校车驾驶员。

24、校车公司要制订校车乘车“实名制”管理办法。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定时间、定座位、定随车照管员、定制度、定标识、定配置、定站点(不在国道边、省道边等交通繁忙的地方设置站点)的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有序乘车,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

25、实现校车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校车公司和自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安装校车实时监控*台,配备GPS监控网络和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运行动态,记录运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运行行为。

26、每学期开学对要求乘车的同学进行填表调查,确定接送车乘车对象。

27、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28、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29、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30、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31、学校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学校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校车车主及司乘人员要接受学校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声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并有文字记载。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镇人民*。

32、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3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34、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3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36、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37、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38、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3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0、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4、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5、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6、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7、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8、*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9、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11、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12、较大的通信机房无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的,应配备25-50公斤车载式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

13、通信机房的消防器材要设专人保管、维护,不得随意移动。

14、通信机房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重要机房、少人无人值守的机房要安装固定灭火装置;

15、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16、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17、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室内、走廊都应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8、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19、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经常测试与维护,保护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20、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21、楼内电缆竖井和管道,应在每层楼板处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封隔,竖井及栓修门不得用可燃材料。

22、综合部与网络部、帐务中心和客服中心要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协助领导抓好对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

2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工作人员、工程维护人员、设备施工人员等一切人员吸烟。

24、严格控制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所有进入机房人员按照登记制度进行认真登记,机房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25、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26、一旦失火,无论火场大小,一定要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当*消防队赶到时,要及早主动介绍情况,积极组织配合工作。

27、本制度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8、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29、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30、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3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32、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33、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34、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3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36、经营单位应服从xx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超市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华联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7、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

38、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39、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以消防工作为依据,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40、*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具体措施。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7)

——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2、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3、值日生全面负责宿舍安全,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窗,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责任。

4、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7、发生事故时,全体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

8、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9、学生进出宿舍必须佩戴标志牌,接受门卫的检查,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10、禁止将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带进或存放在宿舍内。

11、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吸烟、酗酒、赌博及打球、练拳击、举重等,一律不得在舍内打扑克。

12、住户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家的品的严格看管,厨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厨房无人时要随手锁门,确保饮食安全。

13、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暖设备、电器设施。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14、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各厨房配备的消防器材四周不准堆放杂物,确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15、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16、各住户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通报学校综治办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及派人一到路上迎接消防车。

17、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18、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1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0、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21、学生宿舍禁止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22、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23、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2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25、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26、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27、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28、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29、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30、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3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32、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33、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34、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35、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36、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37、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38、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39、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40、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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